10月中旬一次提案,获取意见后年末实施最终案
移民申请者在 1-140移民申请获批的 1年后,就算未入户,得到就业许可证后 可更换赞助商的方案在10月之后正式推进实施。
移民服务局在新会计年度的10月将发表第一次修正案,获取意见后年末通过最终案,预计明年年初可实施。
预计就业移民申请者们在进行移民手续过程中可较早的得到就业许可并就业,可以很容易地更换绿卡赞助商。
奥巴马政府所预告的移民手续现代化,简单化等方案的核心措施。此措施预计在2016年会计年度的开始将正式实施推进,此方案也将提供给就业移民申请者们较大的优惠。
国土安全部和移民服务局(USCIS)正实施为就业移民获批的申请者们发放工作许可证。同时也正推进允许更换赞助商的措施。
预计国土安全部10月中旬发表2016年会计年度要实施的一次提案(Proposed Rule),在进行60天左右的获取意见时间后年末将发布最终案(Final Rule),并预计在2016年初实施最终案。
据悉第一批得政策受惠者将是就业移民申请(I-140)获批一年以上的移民申请者。
在这种情况下,就业移民获批超过一年的申请者们将有两大优惠。
一种优惠是获得工作许可证并可以参加工作。
现在,在永驻权门户的截止日期内才可以进行I-485(永驻权申请表)的申请,此事才可申请就业许可证。但实施新政策后即允许大大提前申请就业许可证的时间。
还有一项优惠是可更改绿卡赞助商或移民手续地区。
现在要在进行I-485移民申请的180天后要维持自己的优先日等移民手续结果才能更换工作,此部分这也将大大提前日期的优惠。
现申请就业移民的永驻权门户的截止日期内等待绿卡的外国人达到40万名。其中I-140申请获批一年多的申请者们中的大部分将享有在优先得到工作许可证的同时可以变更移民手续地等优惠政策。
※美事谋移民2015年9月10日报道。